第14章

怕外婆一人冷清,温雁晚没有给她办理单间,而是特意找了个两人间。

听院长说,另一床的病人是位差不多年纪的老先生,他家里也是怕他一人无趣,所以也给开了两人间。

不过那位病人现在只是预定,要等过两天才正式入院。

将医院的各项事宜都打理后,温雁晚与外婆告别,约定每周末都过来看她,这才和陆潮生离开了医院。

这辈子发现得早,病情只到中期,好好调养的话,痊愈的概率是很大的。

刚到手的百万还没捂热乎,便立时少了七七八八,温雁晚却没有一丝不甘。

他这辈子最大的心愿,便是外婆能够健康、平安、快乐地活下去。

破碎又缝合的心脏,再也受不住一丝风吹雨打。

要是外婆没了,温雁晚不敢保证,自己是否还活得下去。

昨天下了雨,天空像是被洗过一遭,干净得晃眼。

太阳亮堂堂地挂在头顶,阳光肆意直射大地,是夏日特有的灼热的温度。

了却了心头一桩大事,温雁晚只感觉整个人都轻盈了不少。

重生来头一次觉得,世界是如此美好,阳光是如此灿烂,街上活蹦乱跳的人类是如此可爱。

当然,最可爱的,还是要属身边那个从出门来就板着脸,一声不吭的某位金主大人。

陆潮生面皮白,五官轮廓深,鼻梁也挺,眸色却淡淡的,视线轻飘飘地瞥来时,像雪落在眼珠子上似的,不疼,但凉飕飕的,说不出的清冷淡漠。

温雁晚见惯了他这副冷脸的模样,一点不带怕的。

探出手臂,将他的脖子搂了过来,动作熟稔地挑起他的下巴,轻笑:“怎么了这是,昨晚不是笑得挺漂亮吗?今天就跟吃了锅灰似的,这么难看。”

陆潮生抬眸,淡淡瞥他一眼。

这是温雁晚第二次用“漂亮”这个词来形容他了,而第一次,还是在那晚相遇的酒吧包间里。

他与温雁晚的第一个吻之后。

若是李睿渊在旁边,准又要开始叫嚷着逃命了,陆潮生却反应平静。

他对待自己“心爱”之物,向来有着超出寻常的放纵与容忍,于是,只冷声说了句:“把手拿开。”

温雁晚惯是会顺着梯/子往上爬的,只要没动手,就是默认了,所以这句话停在耳朵里,压根没什么威慑力。

不过他还是从善如流地松了手,搂着对方脖颈的手臂却没有松开,反而朝自己怀中紧了紧。

后颈忽然传来一阵绵密的痒意,是温雁晚将脸凑到他脖颈旁,将灼热的气息吐在了上面。

盯着那块明显拓着自己齿印的白皙肌肤看了片刻,温雁晚缓缓点头:“嗯,还没好全,看来陆少你今天只能屈尊再跟我回去一趟了。”

Omega腺体的那块皮肤与其他地方不太一样,在处于发/情期时,会自动变得十分轻薄,使Alpha的犬牙轻易便可刺破,同时,那里的细胞活跃程度也比别处高得多,破皮后恢复的速度也十分快。

距临时标记只过去了一天,那处已经迅速凝疤结痂,等到明天,估计就好得差不多了。

两人在温雁晚家又住了一晚,第二天早上6点准时起床,吃了早餐,一起去学校上早自习。

还没走到教室,温雁晚就听见里面传来哭嚎似的恸人的读书声,间或夹杂着复读机似的“我完了我完了我完了”。

很明显,昨天的考试对大家的打击还是有点大的。

嗯,幸好他顺利地躲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