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富贵熏染,便再也不肯褪色。

昏暗灯光下,酒杯破碎的光斑诡谲得迷人眼,温雁晚眯起眸子,忽然升起一股久违的熟悉感。

上辈子,陆潮生替他还了钱,那时他尚且自尊心强盛,贞洁护得跟什么似的,看不起他们那些纨绔公子哥,一句话也没说就走了。

也得亏陆潮生不计较,回校后,两人相安无事地度过了半个学期,直到他的外婆病危,他急于用钱,这时陆潮生才找上门来,给了他一大笔钱。

虽然陆潮生没有明说,但温雁晚心里明镜似的,在酒池肉林里泡惯了的公子哥,心里除了那点破事,还能有什么?

就算他是alpha,那就怎样?

那时温雁晚气疯了,当即臭骂了对方一顿,将那些钱挥在地上。

金钱在空中洋洋洒洒,奢侈至极,又糜烂至极,但令人温雁晚印象深刻的,却是那时陆潮生的神情。

悲怯的,惊慌的,如同一只受伤的小兽,却又转瞬即逝,定眼看去,仍旧是那副清冷无尘的模样,让温雁晚不禁怀疑,方才的所见,是否只是自己的幻觉。

这一疑惑,就是整整五年,即使是到了第二辈子,他也仍然想不明白。

但有一点,温雁晚算是彻底想通了,和外婆的命相比,自尊心算个狗屁。

温雁晚找到包厢,推门而入,里面的喧嚣立时停下,公子哥们互视一眼,纷纷露出意味深长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