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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雁晚可开心死了,心道他们两人果然是心有灵犀,天生一对,正念叨着,人就马上出现了。

他回过神来,立时就朝着陆潮生欢快地挥手,两只酽黑的眸子光彩熠熠,像极了一只见到主人疯狂摇尾巴的大型犬。

只一瞬间,陆潮生心中的阴霾便被尽数驱散。

傻样。

他暗斥。只是唇角的笑意,却怎么也压不下去。

紧接着,陆潮生又看见,温雁晚忽地扯开了自己的衣领,食指和中指并拢,在自己唇上轻轻碰了一下,而后用力按在了自己裸露的锁骨处。

“给你烙个印子,免得你把我忘我了”这是今早他出门时,温雁晚对他说的话,陆潮生看懂了,他在说

“别把我忘了。”

亦或是。

“我好想你。”

手指不自觉抬起,触碰到锁骨,那里有温雁晚烙下的印子。此时,那块薄薄的肌肤正传来轻微的热意,直烫得心口都隐隐有融化的迹象。

这是在做什么呢?以为自己是罗密欧吗?

“潮生,潮生……”傅景明的声音将陆潮生的思绪唤了回来。

“你在看什么?”由于角度问题,傅景明并未看见温雁晚的身影,他探头想去看,却忽地被陆潮生挡住了视野。

“你的酒,我喝了。”

没有多做解释,陆潮生兀自执起手中酒杯,抬颌。

辛辣酒液漫过唇齿,喉结随着吞咽的动作上下滚动,线条流畅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