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的认识里,替喜欢的人花钱就是他表达喜欢的一种方式。

喜欢的人要什么,他就要给什么。

反正态度一定要端正。

但谢清临进来之后,一个喜欢的都没有。钱多加上实力强,谢清临基本没啥烦恼,也没有特别大的执念,所以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副本里寻求刺激,很少出副本一趟。

在这一点上,陆照鹤和他倒是很相似。

而且他现在还有事瞒着,小呀知道了肯定会不高兴。

每每想到这里,谢清临就头疼。

他想尽可能给小呀多一点东西,给自己之后的认错争取更多的机会,而且他就是喜欢给他喜欢的人买东西怎么了?

见到小僵尸不收,谢清临声音里染上急色,“为什么?”

“太招眼了。”鸦透拿出刚刚情急之下想出的说辞,继续说道:“找个金镯子戴在我手上,很容易被人看见。”

“万一别的僵尸来抢走了怎么办?”

谢清临皱着眉,听到这番话眉头才松开了一点。

“原来是这样。”

小呀刚成为僵尸没多久,连指甲都没有变颜色,贸然戴着一个金色的镯子招摇过市,一些僵尸就会把它抢走。

而小呀又打不过,只能看着镯子离开。

鸦透偷偷瞄了一眼谢清临,见他表情松了下来,内心也松了口气。

还好,把这件事推过去了。

他不要金色镯子,但金指甲还想碰一碰,特意低了声音,像是偷偷摸摸交接一样,“临,我可以摸一摸你的指甲吗?”

……

这还是鸦透第一次触碰到谢清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