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l:【我也觉得,光是警告根本不够!红眼病不需要付出代价的吗?他把人家的马甲都扒了,能不能直接公布这个人是谁,让她社死,再不济,扣除她的榜单也行啊!】

200l:【我敲???这个红眼病的企鹅号有点眼熟啊?她好像在我这里约过单?】

201l:回复200l:【!!!快快,快点告诉我们这个人是谁!既然官方没办法出面,那就只有我们亲自动手了!】

202l:回复200l:【快把红眼病衣服脱了!让她社死!】

203l:【来了来了,她叫是草莓君呀】

204l:回复203l:【带一下】

205l:回复203l:【带带,就是这个恶毒的红眼病!让她一辈子被钉在耻辱柱上!】

……

213l:【其实还是有点难受,就像披露了这个人的马甲,大多数的读者也根本不会在意作者的黑历史,就像那些已经定死在耻辱柱上的抄袭的作者,全世界都知道她抄袭了,但是还是不影响她们版权卖到手软,成为千万富婆,事实证明,只要脸皮够厚,想赚多少钱都不是问题……】

214l:回复213l:【唉,这也没有办法,网络就是这样子的,所有人都隔着一条网线,网上干了坏事之后,把电脑一关,手机一关,回到现实生活中,谁也不知道你做了什么,否则为什么网上的戾气总是那么大,只要一天不实名制,不能把真实姓名挂出来,这种现象就一天无法改变,除非直接去告这个红眼病,逼着他在现实生活中道歉,否则现在的结果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

晚上十一点多的时候,一整天的夹子差不多快要结束了,帖子里又冒出来了几个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