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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在翰林院是最好的出路,跟着皇上议事,拟写条例圣旨,日后前途不可限量。顾言自然是想留下的,倘若留不下,能进六部最好,这样也能留在盛京。

能留在盛京,肯定比去地方任职来得好,而且,顾言也舍不得让明荞跟着他去别的地方受苦。

燕明荞看他这样,心里也不太好受,“你是不是觉得我嫁人晚,心里不高兴呀。”

顾言道:“我要说特别高兴,估计你也不信。我自然是希望早些把你娶回来的,但是伯母养育你多年,你的确应该多留在她身边,尽尽孝道。”

他移开目光,没敢看燕明荞的眼睛,“我觉得我们以后的日子还长,如今你多在伯母身边陪着,也是理所应当的。”

有诗云,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其实也才多半年而已,他和明荞年纪都不大,也没必要那么早成亲。

顾言觉得,他现在已经快要把自己说服了。

不过确实是这个道理,他好好上职,争取让明荞更风光地嫁进来。

燕明荞轻轻点了下头,“我的确舍不得我母亲,母亲身边就大哥、二哥二姐姐和我是亲生的,如果我走了,和其他的弟弟妹妹们也不亲近。所以我才想多留些日子,但你放心,我以后会常去太傅府的。”

顾言这回是真笑了,“好了,其实我上职,一日大部分时间都在翰林院,也没太多的时间跟你在一块儿,那我和家中说,等后年八月份成亲。”

省得燕家为难。

这么说也是怕燕明荞心里不好受,每日上职,那还有下职的时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