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
少年声腔拉长,就跟寻求关注的小孩子帮,目光触及青年眼底的迷茫后嘘声。
“安墨。”
丁玉放下手机,伸手捏住脸颊,像捏泥人般搓来揉去:“我有风格辨识度吗?”他也不知道想听到什么回答,这句话问出口后又后悔,索性用小拇指悄悄堵住了耳朵。
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又能期盼别人给出什么回答呢?
起初,李墨安听到那道小小声音说的什么后愣住,缓了缓才意识到那时丁玉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他放下握住筷子的手,也一本正经的凝视坐在对面的青年。
说实话,要不是汤亚盯他盯得紧,李墨安甚至怀疑他那晚或许就见不到人。
尽管他为隐藏身份坐在安全性极好的卡座,但依然能感受到丁玉站在高台时,底下人狂热眼神在昏暗灯光下都掩盖不住。
丁玉不是有风格辨识度,他自己便是风格本身。
整个人都被头顶冷色灯光笼罩,衬得他偏牛奶肌的皮肤更加白皙,脸颊还残有点点因用力捏住的红痕,整个人看起来又乖又好欺负。
想欺负他的可不止李墨安,但肯定没有人能比他手段更高明。
久久都等不到回应,下一秒丁玉堵住耳朵的手指被人移开,转头对上那双永远带笑的眼睛。
“那哥哥是怎么觉得,我能在电梯里立马被哥哥吸引了目光呢?”他声音轻柔,因常年绘画手指边微硬,伸手理顺丁玉发丝,将松开的发圈重新编好,“安墨最喜欢哥哥了。”
不同于以往轻佻和漫不经心,李墨安这句蕴含的重量令人心惊肉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