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秦蔻看见的就是个扎着半丸子头,穿着宽松休闲白t的温和帅哥了。

现代男人是很少会留长发的,第一是不方便,不好打理,第二个是太过特立独行。

尤其是像x市这样的地方,经济状况和北上广深没法比,家长们心中普遍的好工作标准就是体制内、医生、教师之类的,想象一下,一个男医生留着一头长发……

有“正经”工作的人,太过特立独行一定会给自己惹来麻烦的。

所以长发带来的时尚与神秘感,对于普通人来说完全足够吸睛。

但秦蔻工作性质特殊,以前又自己亲身搞乐队,她接触的人大部分都是做音乐的,什么稀奇古怪的造型都见过,仅仅只是长发、半丸子头的帅哥,完全满足不了她的审美意味。

身为耳钉控的她再一次想到:如果多个耳钉就好了呢,想一想啊……耳钉、墨镜、长发,t恤,就很有乐队范儿……啊对了,原著中的花满楼是不是还会抚琴来着?现在国内的乐队风格多样,早都不局限于吉他贝斯鼓这老三大件了,尝试着和中国古典乐器结合起来的也不少……

哪天带他们去感受一下地下音乐现场先!

不过一

定不是今天,因为今天时间已经太晚了。

现在呢,事情差不多都处理完了——陆小凤和花满楼已经干干净净的出来了;那条跨越千年,和她很有缘分的鲈鱼,也被非常妥当得安排在了厨房的水池里等着明天被宰;备用的枕头和被子,也已经翻找出来。

唯一的问题就是,单人间,从今天开始不存在了。

她家只有两间客房。

一点红没说什么,就让出了自己的卧室,带着自己的枕头和被子去找楚留香,陆小凤和花满楼这一对好朋友,就住在了他让出来的那间客房中。

她家的客房床都是一米八的,睡两个人游刃有余,问题不大。

就是她怎么觉得最近两次时空乱流发生的间隔实在很近呢……?要是再来一波,那新来的朋友就只能在客厅打地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