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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也不知道是不是应景,她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坐在副驾驶上的楚留香就忍不住笑了起来,只道:“这样的东西,想来是给要做活的人吃的多些。”

秦蔻说:“那倒确实,我之

前去江城那边,那边不是有‘过早’么?我就看到有早餐店,大清早买的是把子肉糯米饭,一大块肉,满满一碗糯米里头浇肉汁,那个早餐店的阿姨就说,这个东西以前就是给码头上扛大包的力工吃的,抗饿。”

不过她自己就吃不下了,和当时乐队里的鼓手,她的大学室友王思雨,两个人一起点了一碗,结果都没吃了。打包吧,那会儿他们是住酒店呢,打包回去冷了怎么热?不打包吧,还觉得浪费。

楚留香含笑听她漫无目的地说着这些话。

车内的冷气开得很足,外头的落日有点烈,驾驶座上的秦蔻顺手带上了放在车里的墨镜,墨镜镜片很大,遮住了她的几乎半张脸,显得皮肤愈白、嘴唇愈红——这种装饰品,江湖上是没有的,所以楚留香觉得很有趣。

他还在无聊的时候想过,他的朋友里谁会比较喜欢墨镜。

一点红——他这般冷硬的五官,倒是很适合带墨镜,前两天去逛商场路过墨镜店时,秦蔻还兴致勃勃地帮他挑来挑去,不过最后被一点红阻止了,只说是带不习惯。

胡铁花……胡铁花就算了吧,那人瞧起来像猫,自己也很喜欢把自己当做只懒洋洋的大猫,虽然外号叫做“花蝴蝶”,实则浑身上下找不出一点配饰来,衣服都不好好穿。

姬冰雁感觉会很喜欢,他那个人还挺讲究时新的。

不过要他说,其实他心里想到的第一个人是高亚男。他很莫名的觉得高亚男如果带着墨镜带着剑,在江湖上闯荡,一定很合适。

楚留香微微一笑,又瞧了秦蔻一眼。

秦蔻的手搭在方向盘上,手指上换了大红色的美甲。

若是秦蔻生在江湖之中,应当也是个行走江湖、不羁潇洒的女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