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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蔻当老板当了这么久,从来都只有一个人当两个使唤的,从来没有过这种给他绞尽脑汁找事做的。

下午打发他自己去洗个澡,又在一点红和陆小凤的衣柜里挑来挑去,最后选择了陆小凤的衣柜,薅了几件干净衣服给傅红雪换洗。

至于为什么不选一点红的……主要是因为一点红不怎么穿休闲的宽松款,喜欢穿紧而贴身的轻薄黑t。

这样穿养眼归非常养眼,但这种衣裳讲究的就是一个合身,傅红雪一个刚上大学年纪的少年,和一点红这种二十大几岁的熟男,身材怎么比?穿上肯定不合身。

而且陆小凤的衣裳活泼啊!

于是下午,傅红雪就面无表情地穿上了明黄色的皮卡丘联名款。

他……他很想拒绝。

这样浑身僵硬的他看起来就更像是个闹别扭的少年郎了。

秦蔻蛮开心的,还用手机给他拍了几张照给他看。

原本毫无关系千年后世界的傅红雪也被拍照功能镇住了,好半晌眼睛都动不了,像一只呆呆的黑猫。过了整整一天之后,他似乎终于意识到……这地方比起他所以为的,还要更不相同、更了不得一些。

这样就对了。

很多时候,痛苦与悲伤是要靠自己往出走的。

她能看得出,傅红雪是个很坚韧的人,在得知真相之后,他没在第一时间寻死,甚至还挣扎着吃了东西,这就是他的决心。

有这样的决心,她自然很愿意帮他一把,现代好玩的东西太多了,要他慢慢去探索、慢慢去玩,起码也够分散他几个月的注意力的了。

所以下午秦蔻直接把他丢给了陆小凤,把“拼乐高蝙蝠车”当做又一件重要脏活儿交给了他,然后出门去店里忙活。

一个合格的老板不需要每天都去店里,但是隔三差五还是得去看看的。

等到她晚上下班的时候,时间已经十二点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