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早知道做通判有生命危险,当初她从吏部那里接下告身书时,就该问一问俸禄能不能再加点儿。

算起来,吴之筱来临州任通判快两年了。

因这临州不大不小,一年到头来也发生不了什么太大的事。

左不过是几个命案。

命案就是单纯的命案,坏人杀了好人,好人杀了坏人,儿子杀了老子,老子杀了儿子,隔壁老王杀了他隔壁老王的猪之类的事,掀不起什么大风大浪。

虽耳边是鸡飞狗跳,隔三差五有人击鼓,实则风平浪静,最多不过是两个县因为田地水源互殴,各站一边,喊打喊杀,也只是虚张声势,一般不会出人命。

只有一次出了人命,那就是有个族长已经很老了,还要去械斗互殴,没到地方,就在田埂上摔了一跤,背过气去,死了。

死了便死了,这族的人居然还抬着老人家的尸体去抢占田地,尸身往争议的田地上一放,死者为大,立马就把对方镇住了,念了几天阿弥陀佛。

避免众人效仿此法,州府以陈尸敲诈勒索重罚此逝者的族人。

总算是消停了。

吴之筱做这个临州通判以来,真的没遇过什么大事。

对付临州那几个硬骨头的大户,她也是从小处着手,蚁溃千里之堤,不求快,但求惜命。

年中时,曹家买入奴婢数名,需经过州衙“过贱”,明立文券,请了家中主事的到州衙里来,吴之筱审查极严苛,以掠买为由直接打了回去。

这事可把曹家气坏了,但却拿她没办法,只能干生气,毕竟,不能因买卖奴婢这点小事就暗杀朝廷命官吧?那不值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