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农民辛辛苦苦种地,卖多出来的粮食,卖用粮食自家酿造的酒水、醋、豆酱豆腐等农副产品,其他朝代的古人看着都羡慕了。

然而这些钱到了手里还没捂热乎,上门征税的来了。

在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就以摊赔、分赔、代赔等名目,把沉重的赔款负担分散到地方,地方不但担负赔款大权,也有了筹集款项的大权。

于是,对税收各种加派。

每个地方的地方官有着不同的税务名称,光明正大打着“奉宪加征赔款”的幌子,给百姓提出新的征税要求。

农民看着比上个月又高了的税务,小声询问:“怎么又加了?”

“又签了新的赔款条约,我们能有什么办法。”小吏不耐烦催促道,“赶紧拿钱,不赔款就要亡国,你自己不在乎,不希望你儿孙无家可归吧?”

农民看一眼自家年幼的儿女,又是不舍,又是无奈。

他颤抖着手,抖抖索索掏出刚卖农副产品挣来的钱,交出去一大半。

然而,这才是第一波。

又有小吏来收“学堂经费钱”。

农民连忙道:“我家孩子没上学堂。”

“学堂建在这里,你自己不上怪我们干嘛?建立学堂就得花钱,花钱了你就得交钱。”小吏嘿嘿一笑,摊开手,“拿来吧。”

农民再不舍得,把剩下的也不得不全部交出去,甚至还要再补贴。

还没结束,又有小吏,来收“新政费 。

哪怕是家里的女人也炸了:“又什么新政,我们根本没听说过!

“你乡下人不需要懂这些,赶紧交钱或者交米。 小吏提着鞭子,凶神恶煞吼着,“不交税,就把你男人拉去做苦役,自己选吧。

女人吓坏了,这年头四处打仗,家里的男人兄弟叔伯几个死的只剩这一个独苗了,他再一走,家里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