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第一百一十四章

没有急救常识的男人学着电视剧里的模样去探查呼吸,发现呼吸几乎没有,心跳也不怎么听得清楚,顿时以为自己杀了人。

付生玉知道这种现象,人昏迷后身上的肌肉会产生异常情况,肌肉松弛异常会导致舌头回缩,也就是吞舌现象,如果这种异常状态让人体窒息缺氧一分钟以上,人可能就真的没了。

急救的时候可以通过改变人躺的姿势以及让头部后仰来保持呼吸通畅,只是很多人并没有太多急救常识,往往会选择打120等医生到来或者干脆就以为人死了打给火葬场。

武方和转头继续对付生玉说:“易雪丈夫自己杀了人,加上新仇旧恨,就把人丢进了附近的下水道,那一片下水道有几处还在修建,地下有很大的空间,他就是在地下分尸的,凶器也藏在那。”

云城最近在试做地下电子监控,毕竟是靠海又连接好几条江河的城市,地下排水系统必须年年监修完善,最近国家发布了地下电子监控方案,云城是试点之一。

所以在廖当祥死亡的那一片区域,还有一些井盖是没有盖好的,也放了标识说在监修。

晚上无人作业,易雪丈夫把人丢进井盖下,没听见水声,反而是沉闷的声音,意识到下面没有水,而且是个挺大的空间。

人在那种时候,肾上腺素飙升,很难控制自己的行为,易雪丈夫找来了施工队附近的梯子,又到附近的深巷小卖部里买了刀,就下去用一晚上把人碎成了一块一块。

肉可以碎掉,骨头没法用水果刀切碎,他就把小块的骨头打包带走去别墅区的工地,丢进了混凝土里,大骨头扔进下水道里,让水流冲走。

最后警方在廖当祥小区地下的区域里找到了易雪丈夫藏的刀,位置相当隐秘。

地下的犯罪很难查实,因为地下没有监控系统,国家现在下命令做也只是开端,等到能完全使用上,或许还要等上十几一十年。

付生玉听师徒两人慢慢将案子过程说完,最后刘锦说:“他确实做了那样的事情,受害者有不在场证明……他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为他可以成立的罪名和……无法成立的罪名。”

刘锦的话带上那种语气,一瞬间让付生玉觉得他跟自己似乎是做出了一样的选择。

可以成立的罪名,是易雪丈夫自首的;无法成立的罪名,是廖当祥跟易雪丈夫长达十几年的故意伤害。

家庭暴力本应该只是一种描述,动了手,罪名就必须是故意伤害,可惜,世界上的人,用前者,掩盖罪行逃之夭夭。

所以刘锦说,易雪丈夫必须接受法律制裁,为他的所有罪名。

这个案子可以说是知情者都在一趟车里,武方和跟小李是刘锦很亲近的下属,他们三观相似,大家默契地选择了保留凶手的供认内容。

而且,易雪三人有绝对的不在场证明,隔壁市已经发来了各种监控,证明易雪三人的口供绝对真实,易雪丈夫的行为与她们无关。

回到公安局,警员送来最新的调查情况,他们找到了一些混混,确定了当时廖当祥跟一个不是本市的人确实付钱约他们帮忙打架。

两人都给了不错的价格,可是在出发的那天早上,双方一前一后发来了计划取消的消息,钱只给了一半,说算是给他们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