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一章:杀人诛心

一行人有说有笑的出了宫,外头早有车驾候着了,陆征道:“去老夫府上吧,老夫府上宽敞一些。”

王成倒也没有意见,他是外来户,而陆家则是积累了数代的豪门,和陆家的府邸比起来,王家还真显得有些寒酸。

到了陆府,一起拜会了老夫人,老夫人惊闻徐谦将陆炳和王蛛救了回来,自是心花怒放,牵住徐谦的手,听着王蛛绘声绘色地说起经过,又提及结义之事,老夫人心念一动,道:“既是结义,老身不妨送你们一人一份大礼。”随即吩咐左右,道:“取库房的三柄青龙来。”

不一会,便有府中仆役取来三盒剑匣,老夫人亲自接了,开启剑匣取出一柄长剑,长剑剑身犹如长龙盘踞,看上去像是古物,保养极好,锋芒如初,老夫人道:“唐开元中,河西骑将宋青春每阵,常运此剑破阵。吐蕃曰:‘尝见青龙突阵而来,兵刃所及,若叩铜铁,谓为神助将军也。此剑,便是宋青春的青龙剑,此后宋青春铸剑三柄,分发给三子,命他们为国效命,这三柄剑却是侥幸让我陆家得了,如今没有什么大礼相赠,这三柄剑便赠与你们吧,当年宋家三兄弟持此三剑共御吐蕃,如今三剑落在了你们三兄弟的手里,望你们将来守望相助,建功立业。”

陆炳不禁眼中放光,自然是知晓这剑的来历,甚至惦记着这宝物已不是一天两天,如今老夫人赠出来,顿时大喜,取了一个剑匣打开,拿出剑来,眼眸闪露出光彩,兴匆匆地道:“谢过祖母。”

王蛛也是少年心性,晓得这三剑意义不同,立即叫人将剑配上。

徐谦则是亲手接过老夫人的剑,他是内行人,一看便晓得这剑的来历不凡,但凡只有名剑才会悉心保养,以至百年甚至数百年依旧能做到锋芒依旧,从唐朝元中时期到现在,已有数百年光景,这数百年来所耗费的保养花费,只怕都不在万两纹银上下,他如今身上有把御剑,不过御剑是短刃,也只比匕首长一些,这柄剑却是杀气腾腾,悬在腰间,确实显得威武。

读书人都有佩剑的习惯,尤其是秀才,出门在外佩剑在身,别人一看就晓得你是有功名的人,人在外头也方便一些,不过做官的却没有人佩剑,人做了官,出门就是轿子,入门就有人逢迎,自然没有佩剑的必要,不过佩剑也不会让人看轻身份,反而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若是寻常的剑,徐谦倒也没有兴致去佩戴,可是这剑即是名剑,意义自然不同,徐谦亦是佩戴在身,浑身上下不由增添了几分英武。

三人一起拜谢,老夫人兴致勃勃地道:“既然来了陆家,就得吃酒,这是陆家的规矩,老身就不招呼了,征儿,老身就将他们交给你了。”

徐谦苦笑,刚刚在宫里吃完一顿,现在又是吃,可见后世的陋习这古人也脱不开干系,反正想到了理由就得吃,成亲要吃,生娃娃还要吃,便是人死了还是得吃。

吃了就得喝,不喝痛快还不准走,尤其是这种武勋世家,女子吃酒都厉害,你要是不吃个十几碗,脱身都难。

徐谦等人毕竟不是外人,陆征直接吩咐人在后院设宴,就在那靠着池塘的凉亭上,陆家几个子弟再加上王成和徐谦三兄弟,众人一边看水,一边闲聊吃酒,徐谦本就是万众瞩目的对象,王成频频敬酒,其他人自然是个个争先,徐谦已是有些醉了,找了个小解的借口,携剑出来透口气,这儿乃是桃林,陆家见这里宽阔,便栽种了许多的桃树,如今桃花虽已凋谢,可是桃树依旧郁郁葱葱,行走其间,徐谦摇摇晃晃地在一棵树下小解,猛地想到什么,忍不住道:“这酒吃的真是没来由,既是吃酒,怎么就没人助兴,吹拉弹唱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