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话一出,众人神情各异,裴恣显得忧心忡忡,而虞几清与凌云志的眼神有些微妙,而站在一旁的晏慎似乎有些惋惜。

只有陶元小皇子没听明白:“用你的血做什么?”

沫沫解释道:“我是羽民不死族的后代,血液有医治百病的效果,所以就试试吧。”

屋中的空气瞬间凝滞,所有人都没有吭声。

陶元一跺脚,急了:“你、你就算真的是,也不该当这么多人的面说出来,这、这……”

羽民是上古遗民,而其中不死族分支更是少之又少,传闻他们躲藏在秘境,避世不出,极为难寻。

传闻不死族长寿而不死,血液能够医治百病,上天给予的恩赐本该让这个族群繁荣昌盛。

可实际上,很多人这一辈子都难以见到一个不死族的人。

毕竟他们对外人来说诱惑太大了。

当初,不少仙门世家为了寻求羽民不死族,不惜耗费巨大的财力,凡是寻到他们的踪迹必定会将其捉拿囚禁,生生世世沦为放血的药人。

小姑娘扯了扯陶小皇子的衣袖以示安慰:“没关系的,我相信大家都是好人。”

“可、可是……”他总觉得不安。

从旁边借了一把匕首,沫沫拿过桌上的茶盏,毫不犹豫的在白嫩的皮肤上划了一刀,鲜血倏地从伤口处溢出,陶远下意识咬了咬牙。

看鲜血已经漫过了大半个茶盏,裴恣皱眉道:“这些已经够了。”

小姑娘面色苍白摇了摇头:“没关系,我是不死身。”

少年垂眸,声音平静让人听不出悲喜:“不会死,不代表不会痛。”

“就是就是,本皇子看着就痛。”陶元不知从哪弄来了止血的绷带,一边点头附和,一边将东西递给虞几清是以她帮沫沫包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