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湖州教案

1902年春,美国南监理会派遣传教士韩明德带了礼品等来到湖州,找到了时任湖州属之归安县令朱懋清。

韩明德道:县令大人,本教会有意在贵处购置土地为教会兴建教堂和医院。

朱懋清看看桌上一大堆礼品,笑道:乃是好事,好事。为官表示欢迎。您说闲地倒有一块,就是位于湖州城北门内飞英铺的一片地:“海岛”。不知贵方意下如何?

韩明德道:县令大人推荐之地肯定不错。待我方实地光顾以后再作决定不迟。

朱懋清又道:根据晚清教会购地之章程,有主之地的交易,必须取得土地所有者之同意,签订转卖契约后交由官府盖印过税方为合法。乃这样,为官派人专门协助您方与上述土地所有者进行交涉土地买卖事项。

韩明德笑道:乃要县令大人费心了。

朱懋清哈哈一笑,道:乃是为官份内之事。能为贵方效力,也是为官之幸。

韩明德在指派人的陪同下,实地察看,发现海岛地区有部分荒地。

对朱懋清道:这一荒地也,有意一并买下。

朱懋清笑道:那还不简单,我们出个告示:声明教会购地意愿,要求土地之所有者前来申报,然后,如无人申报,就做无主土地上报浙江巡抚就是了。

骆驼桥、南街、北门等地张贴一张通告:海岛地区有部分荒地,教会有购买意愿,土地之所有者自告示张贴之后,30日之内前来申报,逾期作无主荒地处置。通告连续出了两次,一般过路人只是看看而已,数月之间皆无人前来认领这块土地。

朱懋清据此认为这十余亩地为无主荒地,收作地方公用,报请时任浙江巡抚任道镕批准立案,估值四百元转卖给南监理会。然而他并不清楚,也未实地考察,这十余亩荒地,实际上是府学尊经阁的地基。

朱懋清的办公桌上,又放了一大堆礼品。

韩明德笑着道:有劳县令大人,购地算是尘埃落定。但鄙人总感到地方太小,能不能旁边的荒地地我们也出钱买下,以置换颜曹二祠之地,这样,教堂与医院可以形成一个整体,也方便日后的管理。

朱懋清瞄了一下桌子上的礼品,笑着道:你说的也在理。不过需找人人作证,免得到时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