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进山,那就是越早越好。
现在是下午七点,不算太晚,两人约在山脚下见面。
骸骨狗被迫营业,叫唤都懒得叫,一直歪着头东张西望。鬼娇娘的手艺确实是不错,这只狗去参加选美大赛,绝对能拿个优胜回来。
“为什么要给我穿半截衣服?”骸骨狗不自在地扭了扭身子。
“怕你冻着。”
林云起顺路先去把小皮卡取了回来,老远处就注意到了有只小不点,眼前一亮,快步走过来一把捞起:“你养的?”
白辞点头。
若是寻常的小狗,林云起肯定会掂量一下再去接近,防止吓到对方被咬,但是这只狗过分可爱,瞧着完全没有攻击性。
奇怪的是,真正抱起来的时候,皮毛并没有看上去那般松软。
林云起揉了揉它的耳朵:“腿这么短,每天是怎么打开家门逃跑的?”
白辞帮忙代答:“它跳得不错。”
骸骨狗想要下地,又不敢太用力,怕伤了林云起。挣扎中不小心翻了个身,露出肚皮。
“原来不是公狗。”林云起挑了下眉。狗穿得半截衣服是小西装款式,他先入为主以为是公的。
骸骨狗闻言身体变得僵硬,两眼发直地望着白辞。
白辞回避了它的注视。
不久前在车上,他收到了聂言的一条短信,称鬼娇娘对所有的异性失望透顶,所以剪纸时最后还进行了一个‘剪彩’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