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很快,罗素就发现自己年轻了,这掌柜的直接给他上了一课。

只见掌柜的手提一只鹰,甩在了他面前,“小子,这就是你的工作,给书店做饭。”

他又说了一声,“只需要做三个人的就行,大老板是不需要吃饭的。”

店中就他一个掌柜的,还有两个伙计,罗素今天来的有点巧,两个伙计出去采购去了。

对于这样的说法,罗素有些嗤之以鼻,煮三个人的饭,那我吃啥?

更何况,面前这可是鹰,这玩意儿很刑!

“对面那姓刘的,弓箭还挺利的。”掌柜的看着地上的鹰,被弓箭一箭穿胸而过,整整齐齐,不禁有些感慨。

这鹰飞行速度极快,还有爪子、翅膀防身,要想弓箭穿胸而过,那箭法真的没法说。

“小子,好好煮,我给你讲,这野味里面,就属鹰最香。”

掌柜的看起来是经常吃,经验那是一道又一道的,“他的肉十分细,汤鲜美无比。”

“而像那些野猪,豹猫,果子狸什么的,奇骚无比!”

“只有那些外行人,才会觉得那些东西好吃。”

“你小子运气好,刚一过来就尝到这样的美味,算你有口福喽!”

掌柜这说着说着就晃悠的走了,浑然不知自己身在了一个好时代,若是换了一个地方,早就人头落地,直接刑了。

罗素也感慨世事奇妙,他几个月前还是巅峰试炼的第一,无数人眼中的天才,无数人追捧的存在。

而现在,竟然沦为了给别人做饭的厨子。

他眼睛撇向了后院,静静的思索了一下,决定还是住下去,万一自己把里面的大佬劝回去了,给哄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