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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一日。
“即日起,《缅亚经济特区进出口关税暂行条例(2008-3)》正式实施,这将惠及所有特区内进出口企业,进口商品有望更便宜。”
“……”
“暂行条例试点期限为半年,半年内,会根据具体情况,针对性地进行修改,为了造福全缅进出口企业,明年有望全面推行。”
“……”
“这半个月,据统计,缅亚经济特区新增注册进出口企业超过三千家,缅亚经济特区区长,苏育副首今早亲临特区海关副署……”
上午。
缅痶各大媒体相继报道这一大事。
减税。
杀伤力太大。
惠及企业。
缅亚经济特区虽然有行业准入,但是,不代表不允许其他地方的企业来这边注册分公司,做一个壳,其他各邦没有实行。
行。
我就把进出口业务注册地转到缅亚经济特区,即使不在特区的企业,也能享受到这部分优惠,这才有了这么多新注册企业出来。
合理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