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那个分署。
难缠。
几年前,一个警员连破大案,几乎是跳跃式地升职,后来,调查的案子牵扯越来越大,前任都被扯进去,下台,唱了铁窗泪。
于是。
他才上的位。
之后。
觉得这家伙太难缠,直接安排去了那个分署,眼不见为净,也减少接触大案要案的机会,后来也确实证明了那个家伙的才华。
该区域治安越来越好。
一年前。
便升任分署局长。
表面上。
自己是他领导,然而,那家伙是油盐不进,想要压下这个案件,自己可没这本事,而且,更棘手的,还是案件在分署辖区。
因此。
强行提案到总署,根本不可能。
头疼。
署长很想骂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