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宏斌摆摆手, “没事没事,这是我应该做的。”
说起来他和宋清风还是同学,小时候两人还在一个班读过书。
宋清风是真聪明, 老师一讲就会,个子不高,年龄也小,偏偏是最出风头的一个。
当时让他崇拜的不行,不像他,实在是学不进去,不到两年就主动跑回家要干活。
宋清风回了家,在门口碰到了孔嫣,一看到他,人立马就心虚的溜了。
中午的事仿佛历历在目,他听了宋妈的话,心里冒火,脸上也就没带着好脸色,回屋恰好撞到了那一幕,她就以为自己生气了。
其实,他生气倒没有。
就是莫名觉得的狼狈!
仿佛将自己所有的秘密剖开来让人看。
那些几分几毛破破烂烂凑在一起的钱,都表明着他是如何卑微又可怜的去抛开脸面挣来的。
与她那几乎崭新的纸币相比,他挣来的钱肮脏又令人不齿。
他不想被她看低!
快速走过去将钱收进了口袋,宁愿让她误会自己生气也不想让她知道自己连这都自卑,更不想让她去问这些钱是哪儿来的,“二道贩子”,干的是见不得人的勾当。
晚上孔嫣洗完后很有眼色的给宋清风找好盆,连衣服都整整齐齐摆好。
俩人早就形成默契了,每天都是孔嫣先洗,然后才轮到他。
大冷天的也不好在外面待着,孔嫣都是睡到炕上翻过身。
她少有这么乖的时候,每次这样都是觉得心虚愧疚了。
讨好人永远都是这么一招,直白明了,偏偏让人心里感到软乎乎的。
宋清风躺到炕上的时候旁边的人已经睡着了,呼吸均匀,他一躺下,人就不自觉的蹭了过来,将中间的空隙填补,手臂挨到她的背部,隔着布料,都能感受到对方的温度,以及那绵软的身体。
脑子里不由自主的胡思乱想,突然想到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他那时刚好下工,身上一身泥泞,狼狈不堪,忍着冷意在河边洗了手脚,转过身就看到藏在树后偷偷看自己的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