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跑了野狗,这回来的又是什么?”火妖警惕地站在云河身边,一副如临大敌的紧张样子。
水剑则笑了笑:“不,是赵英彦回来了。”
一阵冷风拂过小树林。
一只伤痕累累,浑身是血的小狗踏着月光而来。
这是一只浅蓝眼睛的小黑狗,只不过它不是全黑。脸、腹部和四肢的颜色较浅,黑中掺白。额头上有三道白色的痕迹,看起来像三把火。
在地球,这种狗叫做哈士奇。是人类世界里最流行的宠物狗之一。
小狗走路一拐一拐的,除了腹部,它的后脚也受了伤。伤口被撕扯得很快,有些地方皮肉剥离,看到森森的白骨。
小狗身后印了一路用它自己的血踩出来的梅花印。
以这只小狗的受伤程度,它不可能还有力气走路,更不可能活着。
但这只小狗却顽强地生存下来了。
它的眼神深沉而坚毅,仿佛历练过无数风雨苦厄,沉淀着人间世悲欢离合的沧桑。
它的眼神又冰冷而凌厉,就像极地千年的冰川,让人不寒而悚。
这样的眼神不属于一只宠物小狗,属于一个有故事的人。
所以,这是一只有故事的狗呢!
看着这只眼神奇怪的小狗,火妖有些失望地说:“小彦,你千挑万选,就挑了这只病狗?”
那只小狗竟然像人一样开口说话了,是赵英彦的声音:
“火妖前辈,如果主人再得不到照顾,很快就会虚弱而死。这附近又没有刚死的人,只有这只刚死的狗,我是别无选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