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白色的信封已经湿透了,上面用黑色中性笔写下的“邱阳(收)”也已经晕开了。
字挺漂亮,不过不是我熟悉的笔迹。
正琢磨着,听见一阵狗叫。
我回头,看见是邻居遛狗回来了。
“下午好。”我习惯性地跟他挥手打招呼。
他看见我似乎有点儿尴尬,但还是客气地冲我笑着点了点头。
我这邻居搬来得有半年了,看起来跟我一样,也是一个人住,不过人家比我多了伴儿——一只阿拉斯加犬。
我们这一带住户挺少的,能有个邻居平时说说话串串门,挺好。
奈何我这邻居似乎性格挺孤僻的,半年了,我们两家中间就隔着个木头栅栏,他跟我说过的话还是十根手指就能数过来。
我这人向来喜欢交朋友,但自从搬到这座城市,没什么熟人,不出去工作了也没什么社交安排,好不容易让我逮到个跟我一样总在家待着的,竟然还是个话少的。
人家不爱说话不爱聊天,我也不能缠着人家,怪惹人烦的。
于是就一直这么冷淡地相处着——碰面了打个招呼,见不着的时候就当没这人。
不过我挺喜欢他家那大狗的,有时候那大狗自己在院子里玩,我就站那儿隔着木头栅栏逗它。
它可比它主人热情多了。
我看着他们一人一狗回了家,我那邻居在门口弯腰给狗子擦脚。
下雨天出去遛狗,回来一准儿得收拾好半天。
他们进屋了,我琢磨着这会儿外面空气好,在院子里坐坐。
把院子里的桌椅擦干,又进屋拿了酒跟书出来。
造势完毕,坐下给自己倒了杯酒,然后拆开了那封给我的信。
白纸黑字,开头写着:你好,十分冒昧地写这封信给你,先说一句抱歉。这不是恶作剧,也不是一时兴起,我真真切切在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