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该啊,他不是挺烦我的吗?
我给自己倒了杯酒,这回不是只有7°的梅子酒,而是我买回来一直没敢喝的红星二锅头。
55°的白酒,一口干了二两,然后我就躺在沙发上呲牙咧嘴没工夫想太多了。
白酒顺着我嗓子眼烧了一溜儿,一直烧到了胃里。
我缓了好半天,然后蜷缩着,捂着我的胃,看完了他写给我的第三封信。
这一次,他写:昨晚失眠,找了很久,发现家里褪黑素的瓶子已经空了,睡不着,于是睁眼到天亮。坐在院子里看星星的时候,被蚊子咬了个包,这是今年夏天的第一个蚊子包。
说句实话,他是个很喜欢碎碎念的人,恨不得把蓝天究竟是哪种程度的蓝、白云究竟是哪种形状的云都写清楚,之前我脑补的是一个长发白裙的漂亮姑娘坐在窗前的桌边给我写信,如今把脑子里幻想出来的那个姑娘替换成隔壁那个男人,突然一阵恶寒。
之所以会恶寒,并不是因为我对同性恋有什么看法,我尊重任何取向任何不违法的喜好和行为,但问题是,我真没想过有一天我会被一个男人看上。
他是喜欢我吧?
他在信里是这么说的。
但是,除了昨天那一小瓶香水之外,我从来没感受过他对我有什么好感。
他不给我白眼就不错了。
平时那个对我爱答不理的人,跟信中这个恨不得把昨晚数到了多少颗星星都告诉我的人,会是同一个?
我看完信,盯着最后那句“今天也真真切切在喜欢你”看了好久。
这字写得真漂亮。
这句话看得人心情真复杂。
我躺在那里,哀叹一声,把信纸蒙在脸上,清清淡淡的香气直接钻进我的毛孔,把我也染上了那个味道。
这可怎么办?
在证据确凿之前,我是不是应该先按兵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