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幸对这个伤疤有些印象。
原书里面,这孩子名字叫赵长城,十里八村一个十分有名的小混混,且十分痴迷女主万金凤,因为万金凤曾经救过赵春风。
而赵春风,则就是把身为孤儿的赵长城,给一口饭一口饭的喂大的人。
后来为了报答万金凤,赵长城在退伍后,仗着自己在部队锻炼出来的好身手,甚至不惜杀人,最后被全国通缉,落得个被枪决的下场。
这种人,要么就避着不去招惹,要么,就是一次性让人心服口服。
要换做是同龄人的身体,万幸也不怕他。
可她看了看自己现在这个小身板……深深地沉默了。
但是骨气可以丢,兔子绝对不能给。
她要吃肉!
赵长城吊儿郎当的把手里的大木棍抗在肩膀上,仰着下巴冲着万幸说,“兔子交出来我就让你们过去,不然我就打你弟。”
万志高怂唧唧一缩小肚子,有点害怕。
兔子拎的太久,手上发酸,万幸面无表情的把兔子放在一边,随后拍拍手,抬起脸说道,“我要是不想把兔子给你,又不想让你打我弟呢?”
大概是没想到万幸能说出这么句话,很少遭遇过反抗的赵长城愣了愣,眉毛顿时倒竖起来,却不知道该怎么回应。
万幸一笑,得,典型的嘴笨脾气爆,说不过就该上棍子了。
她笑了笑,说道,“长城哥哥,我知道你想拿肉是想给赵奶奶吃,但是你这要是抢来的肉,赵奶奶肯定得骂你。”
赵长城神色顿时松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