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她考虑是去饭馆跑堂还是去赌场当打手的时候,一个人在她身边坐下歇脚。
这边坐的人不止她一个,有靠在墙角的叫化子,有闲聊的懒汉,是以多了一个她也没怎么在意,但那人一直发出“咝咝”的吸气声,她不由多看了一眼。
那人二十上下,莫名有几分面熟,背后背着一只巨大的背篓。
当看清篓子里放着一只大酒缸时,元墨蓦然想起在哪里见过他了。
赫然是卖酒老头喝酒的那家酒铺。
酒缸虽未开封,但一股浓香压不住,还是透了出来,好像正是那老头喝的那种。
元墨同谁都能聊,何况还是认得的,当下便攀谈起来,得知这伙计名叫阿麦,母亲多病,弟妹又小,他白天在酒铺干活,晚上还要去码头卸货,昨晚上压坏了肩膀,此时已经是高高肿起,他舍不得去看大夫,今日偏巧有客人叫送酒。
那坛酒少说也有五十斤,绳死死勒进肩头,阿麦实在疼得受不了,一路走一路歇,脸上全是汗。
元墨打小吃过苦,知道吃苦的滋味,从全副家当里分出一两银子让阿麦去看大夫。
阿麦不肯收,“没事,看什么大夫,疼疼便好了。再说客人定了中午要的,我怎么也要送过去……”
“你真要送过去,这半边肩膀就废了,真落下什么残疾,以后一家老小怎么办?”元墨说着,把背上的竹篓卸下来,“罢了,我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说吧,送哪儿的?”
两炷香功夫后,元墨站在了姜家厨房。
此时此刻她只想跟老天爷说声抱歉,您老人家的眼睛果然是睁开的!
买酒的居然是姜家!
为免意外,元墨换了一道侧门进府,还机智地和阿麦换了外衣——对阿表的解释是她比较爱惜新衣裳,实际的原因当然是穿着一身甜鞋净袜人模狗样的来送酒,肯定惹人怀疑。
“怎么才送来?都等了大半天了!”厨房管事的骂骂咧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