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当保镖比当杀手更累。
小萄走过去,伸手推人,「大狗,开饭了,吃了饭再睡。」
「别吵!小萄好可爱」后面那句是梦话,伴随着梦话,脸上还浮出傻笑表情。
小萄歪头看他。
霍青长相俊朗,身材高挑,再加上皇家侍卫这个头衔,基本称得上人中龙凤,却偏偏脑子糊涂,选了个布衣王爷当主子不说,还整天狗腿的围着自己转,很像他幼时养的那条大黄狗,看起来凶残残的,其实最白痴,两个肉包子喂下来,就把他当亲人了。
几块乌青点缀得很可爱,小萄捏他的脸,继续叫:「起来啦,再晚些,可没食喂你。」
霍青睁开眼第一句话:「小萄在冲我笑哦,我果然在做梦。」
难道他平时很凶?想想主子语录里对杀手素质的要求,小萄检讨自己,冷不防一张大脸凑过来,在他唇上狠狠亲了一下,霍青心满意足地啧嘴:「小野猫味道果然不错。」
偷香的人在下一刻被扯到了地上,跟着被子盖上身,拳脚雷雨般招呼下来。
主子语录暂且放放,有这条大狗在身边,他永远无法保持冷静。
「救命」哀叫声声传千里。
吃饭时,小伙计们都主动给霍青腾地方,一脸同情。这年头,皇家侍卫也不好当啊,还是他们这些小百姓好,至少不会每天被人打得像猪头。
小百很体贴地为他夹菜:「霍大哥,吃苦瓜,清火。」
「再来碗鸡汤,顺气。」小万汤碗送上。
小千也不甘寂寞道:「霍大哥,那只野猫别养了,野性难驯,只怕它还没变成家猫,你先死而后已了,我家小猫快生仔儿了,赶明儿送你一只,虎皮纹儿,绝对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