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苦恼,根本就没有小朋友跟我玩,好在诺诺愿意陪我玩,只是我真的不喜欢软绵绵的东西,这个家伙,好像捏一下就会爆炸一样,跟在我的身边我很压抑。
妈妈唱歌不好听,弹钢琴还不错,他以前唱了一首歌叫两只天使,我记得歌词是这样的:亲爱的,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在飞的飞船,亲爱的,你快点走,不走我就先飞了……
我老爸听见了,会打他屁股。
诺诺听见了,拍手叫好。
我听见了,转头就跑。
哦,对了,纳兰那个家伙和我们家的执事好上了,执事还怀了个蛋,但是听执事叔叔说,纳兰是个花心鬼,上了他之后就偷偷跑了,不认这个蛋了,执事叔叔很伤心。
没过几个月,蛋蛋生下来了,白呼呼,很漂亮,那个时候,我正好学画画,想着这个蛋蛋没有眼睛鼻子,要不要给它画一个,于是叫上诺诺在那个大白蛋上画画,执事叔叔看见之后很桑心。
我觉得画得很不错,外公也说好,外公说,那个样子像人类的一种玩物,叫足球,用来踢的。
于是,我踢了……
蛋蛋把爸爸最喜欢的花瓶砸坏了,再然后,花瓶砸坏了蛋蛋,蛋蛋破壳而出,出来一个小人人,白呼呼的,只是他的背后有两根翅膀,雪白雪白的,原来他跟我是同类啊。
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当场我就抱着他亲了,不,是一个激动就咬了,我的牙齿很锋利,小宝宝的脸上顿时出现一排牙印,妈妈见了打了我屁股,我觉得我没错,顶嘴了,于是又被掐了两下脸。
执事叔叔孵了三个月的蛋被我打破了,还出来一个小宝宝,为此,执事叔叔还奖励了我一颗糖,所以我决定,以后看见蛋就砸,那样就会有很多糖可以吃。
我老爸说,等我长大给我当皇帝,我问皇帝好吃吗?妈妈说皇帝很好吃,可是爸爸却说,皇帝可以吃好多人。
我脑袋里最想吃的人就是嘉德叔叔,所以我打算快点当皇帝,然后把嘉德叔叔吃掉………
好了,我不写了,因为要当皇帝需要好好学地天天向上,不能把过多的时间用来写日记。
T T 日记被妈妈发现了,他说我写的日记三观不正,以后不准我写。
一家人的幸福生活
春年花开,这一年,团团长大了,莫约是十三四岁少年的模样,身后的翅膀也变得很大,张开的时候,可以将自己紧紧地包围起来。
诺诺还是小虫子的形象,穿着小礼服,带着高脚帽,脑袋上的触角一晃一晃的,甚是可爱。
此刻的诺诺正趴在团团的脑袋上留着口水,时不时的用自己华贵衣服的袖子擦干,看起来很滑稽。
别扭的两兄弟跟着相亲相爱的父母去旅游,团团跟虫虫一样,是个包子脸,他很郁闷,因为他觉得身为小王子长着一张任人蹂躏的包子脸会很没有面子。
这一次他们没有骑龙,而是乘坐宇宙飞船,以前旅游都是骑龙自助游的,这一次,他们打算跟团旅行,要去火星。
其实,虫虫并不是想要去旅游,而是想去看看安迪。
想起当年,阿方斯吃的飞醋,虫虫就很懊恼,让可怜的安迪就这样被逼嫁到了火星去。
火星是什么地方啊?那是原始部落,都是一些野人,其实也不全是,只是原住民居多,细皮嫩肉的安迪肯定早就被野人煮了吃了。
抱着这样忐忑的心情,他们到达了火星。
没有人来接机,而是跟团。
一家三口化妆的很好,一路上都没有被游客们认出来他们,一来到火星,就被那美丽的景色给惊艳了。
他们在拉拉星,没有见过太阳,而在火星上,却能见到传说中的太阳,暖暖的,比拉拉星照明的红月要暖和的多。
可惜拉拉星的子民们不能适应阳光,因为血族居多,见了阳光瞬间就灰飞烟灭了。
跟着导游去了火星森林公园,虫虫忐忑的拨通了很多年前安迪的电话,不知道来到了火星,拉拉星的手机能不能用。
不料一会儿,对方就接通了手机,虫虫一愣,连忙说:“安迪安迪,我是虫虫呀,我和阿方斯来看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