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莫林笑了,“龙王少年老成,大概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冲动、面子、热血,酒、女人、银子,哪一样都能让年轻时的我拔刀一战,何况当时三样俱在,十几名妓女跟我们一块去的,更多的奴仆挑着酒坛,一路上替我们倒酒,不分敌我,谁喝都行,喝完了就摔碗决斗。”
冲动、面子、热血,这些东西顾慎为都有,只是一直在努力控制着它们,从不让它们占据主导地位。
莫林咂咂嘴,好像还在回味当年的酒味,“再往南有座轮回山,龙王知道吗?”
顾慎为点点头,轮回山是璧玉城无主尸体的归宿,龙军的红鸦旗就是他在那里得到的灵感。
“我们就在那比武,围成一圈,更外面是一群群的乌鸦,还有遍地的白骨,谁也不怕,就连那些不会武功的妓女与奴仆也不怕,甚至有人拿着骨头追逐嬉闹。”
顾慎为的想象力不够用了,听上去那是一场愚蠢的狂欢,而不是严肃的比武。
“比武开始了,我们一直在赢,被杀的人就直接扔给外面的乌鸦,强盗们的脸色都变了。这时候他们当中出来一个人,脸色蜡黄,穿着破旧的皮袄,手里拿着强盗们常用的宽刀,从里到外都透着其貌不扬,结果第一场他就杀死我的一名兄弟。”
莫林的声音还是那么平淡,没有一点愤怒与仇恨,他将江湖抛弃得如此彻底,连曾经刻骨铭心的记忆好像都给了别人,与他毫无关系,“你知道吗,有时候事情就这么奇怪,杀死强盗的时候我们从不手软,可轮到自己兄弟被杀,我们全都火冒三丈,当时的我真心认为那个兄弟不该死,强盗即使胜了也该手下留情。”
杀与被杀,几乎一样的事情,但没有几个人能将它们平等对待,顾慎为不会因为自己的人被杀而愤怒,可也会发起复仇。
“我上场。”莫林站起身,居然演示起当时的招数,只是放慢速度,让龙王在月色中能看得更清楚,“我当时的套路跟现在不太一样,更快更狠,从第一刀开始就要占据优势,我向他头顶连砍三刀,等他适应了来自上方的攻势,我突然变招,改劈为划,接连进攻他的左肋、右大腿和胸口,中间还加了一招挑式,想要击伤他的手腕,逼他撒刀。”
莫林刀停止演示,看着龙王。
“挑式才是你真正的绝招,你当时已经感觉到那名强盗与众不同。”顾慎为说,虽然强盗肯定就是独步王,莫林不提姓名,他也不提。
“嗯,他的武功很独特,右手持刀,凌厉迅猛,很是夺人耳目,但他真正的杀招是左手掌,右手刀将对方逼入陷阱,左手突袭,招式非常隐蔽,尤其是最后他仍然用刀杀人,更让以为他是以刀法取胜。”
莫林眼光精准,即使年轻狂放的时候就已显示出来,他看破对手的套路,因此七招之后,他明智地后撤,选择和局。
江湖上的决斗是一场你来我往的表演,火并也好,一笑泯恩仇也罢,都需要彼此各退一小步,然后像商贩讨价还价一样一寸一寸地退让。
莫林退出战团,上官伐则止步不追,这表明他也有罢手的意思,于是莫林称赞对方的武功不错,上官伐还以“哪里哪里”,一步步下来,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兄弟们当然都知道谁是老大,更熟悉这套不可言说的规则,因此纷纷帮腔,让结局显得更洒脱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