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夜叉王夜摩天完全不同的感觉,一把长剑随意的挂在腰间,如果换成锄头绝对就是个农民。
“这里风景真不错。”
居高临下俯瞰世界,别有一番风味。
“前辈,为什么会来这里?”
夜摩天的出现,还在情理之中,大战在即的修斯似乎过于放松了,他的把握就那么大吗?
“怎么,我来这里很意外?”
“是的。”
“不过你并没有受宠若惊的感觉,换成是其他人,此时大概都乐开了花。”
修斯笑道,眯着眼睛看着这个婆罗年轻一代最杰出的人才,让夜战天都吃瘪的年轻人。
“呵呵,前辈来这里,要吃我的喝我的,还不给钱,我感觉不出会占什么便宜,若是能指点一下我的进境,则另当别论。”
没办法,当了领主之后,蝶千索也体会到一分钱难倒英雄,为了赚钱蝶千索也不是一次两次的东奔西走,甚至还要研究经商之道。
修斯瞪大了眼睛,……这孩子也太实在了点吧!
跟小娜口中那个孤傲,独特,自信,无敌的年轻人……似乎并没有什么联系,尤其刚才以一种非常认真又有点小气的表情说出来,让修斯感觉这孩子好实在。
“哈哈,说的好,吃饭住店要给钱,正如你所说我还真是个穷光蛋,做师傅的总不能花徒弟的钱,这样吧,让我看看你的进境,说不定能说点有用的建议。”
修斯好久没这么爽快了,这年头,再得知他是修斯还能说出这番话的,别说婆罗,就算冥土也找不出第二个。
“那就试试吧。”
相比夜摩天,蝶千索确实更喜欢修斯,这人很亲和,力量同样深不可测,人间界确实有可以对抗三巨头这般存在的强者,人类的强大就在于此,他们的学习和进步能力才是最大的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