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知静又笑了,没理他,把一杯子粥都喝完了。
大抵是因为吃人手短,也可能是吃饱了心情好,谭知静的神色和语气都柔和了很多,说:“谢谢你。”
“不用客气。对不起。”
谭知静又不说“没关系”。
余初趁从他手里接过杯子的时候握住了他的手,见他没有躲开,就更大胆了,握住了,轻轻地摇晃起来,“你得说礼貌用语,‘对不起’后面是什么来着?”
谭知静又做了一个让余初着迷的表情:眯着眼瞧着他,两片嘴唇分开,舌尖碰了一下唇角。
余初受不了了,怕再多一丝碰触就要爆炸了,自动松开了手。
谭知静把手揣进兜里,把之前问过的问题又问了一遍:“怎么就相中我了呢?”
“因为喜欢你啊……”余初的回答不像上次那么理所当然了,变得有些低落,“你不信吗?还是觉得我比你小,我的喜欢就不值钱。”
谭知静像是感到荒唐地摇了下头,“你喜欢我什么?你一共才见过我几次?你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吗,就敢说喜欢?”
“我知道你不喜欢应酬,你讨厌他们,就像我也讨厌他们,我们都觉得那些人蠢透了,中午一顿饭两个小时,晚上一顿饭又两个小时,一天到晚不是在吃饭就是在去饭店的路上,生命就这么浪费掉了……但是我们都没有办法,很多事就是这样一直进行的,社会的规则就是这样的,就像大自然的法则,你和我只是其中的两个小小的人,改变不了它,只能适应……你觉得我在食物链的更上层,是命好,但其实不是,大草原上的狮子也很辛苦,狮子不一定比羚羊更幸福。所以你才是真的厉害,你虽然也在食物链里,但是你已经看透了这些规则,你比那些看不透的人厉害多了!……我还知道你特别爱你的家人,还特别有责任感。从你爸爸那里接手了工厂,就负责地替他做好,但是你其实更喜欢念书……你其实一点儿都不喜欢这里,你更想回你之前的大学。我猜你念博士的时候,你身边的人都更聪明、也更善良……我不知道你是学什么的,但是我敢肯定,你觉得你学的那些东西比人更有意思;我还知道你不喜欢烟味儿,也不喜欢自己的洁癖,你不太希望让别人发现你喜欢洗手,但又不是特别介意,因为你一直控制得很好,表现出来的症状其实不是特别严重;但是你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容易觉得手脏,心情好的时候就不会……你心情好的时候走路姿势都和平时不一样,步子会迈得更大……哦对了,你还喜欢穿黑色的衣服,你的外套和裤子老是黑色的,你是不是碰到喜欢的衣服会一口气买好几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