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理应把努力放在提升自己的事情上,设法让自己超越过敌人,让敌人为打击你而烦恼,这才是对自己有利的事——而不是以打击敌人、伤害自己作为“报复行动”。
可惜,一个人的行为受制于思想,而想法又受制于经验,而经历又受制于现实环境,纵是英才人杰,也难以超逾这些条件、制限。
元十三限恨诸葛先生。
——就算伤害自己、牺牲一切,他也要除掉诸葛小花!
问题是:
除得掉吗?
诸葛先生的“枪”还没攻到他的尾指——约莫还有五尺左右——就突然变成了:一朵花!
——一个爆炸的“花”。
美丽如一场惊艳!
——这一记“惊艳一枪”,原来是一个灭绝一切的爆炸。
这“爆炸”不是炸药造成的。
炸药无法有这样的功效。
——至少这在当时办不到。
诸葛先生纯粹是用内力达成了这一点。
也就是说:这一枪的威力,既不必刺在要害,甚至根本不必刺到敌人身上,只要爆炸了开来,其威力已足以粉碎敌人,致敌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