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波西米亚人,恨死了人类。
若非那初代舌灿莲花,又怎么会骗得波西米亚人的先王,追随他的脚步,走出森林,跟强大不可战胜的血月人大战,最后惨死呢?
丧王之恨,不共戴天!所以波西米亚人牢记到了今天。
决斗场上,气氛紧张,似随时都可一触即发。无数人都幸灾乐祸的望向不自量力,胆敢站在突玛斯面前的无知小子。
突玛斯身高两米二,比叶涛高出近两头,他赤着上半身,浑身都是充满爆炸力量的肌肉块,在蓝黑条纹的衬托下,给人无比强壮,恐怖的感觉,他宛如一头大号人熊,矮身张臂,缓缓逼近叶涛。
叶涛一动不动,静立在地。
他脸上,还带着很礼貌的笑意,似根本不是来进行生死决斗,而是来进行一场友谊赛。
他身形瘦长,面目英俊,在人类世界,绝对算是美男子,可在野蛮而古老的波西米亚族的少女们眼里,他就“又瘦又弱小”,没人瞧得上。
这里,崇拜强者,崇拜最原始的力量,体壮力大,才是每个波西米亚少女挑选心仪男子的不二首选。
“咦,突玛斯都剑拔弩张了,怎么那人类小子,毫无动静?”
“哈,那还有说,肯定是被无敌的突玛斯,吓傻了呗。”
“应祖儿没警告过他,突玛斯的厉害吗?我曾亲眼目睹,突玛斯一拳击毙一头疯狂的角牛!”
“嘿嘿,要我看,应祖儿肯定是贪上那个人类小子的钱,并不是真心爱她,想借突玛斯之手,杀人谋财。”
“有这个可能哦。”
“贪婪的爹,必生出贪婪的女儿,鹰飞老头一窝子,都贪婪无比。”
“那个瘦的可怜,弱的可怜的人类小子,有什么好?我要是应祖儿,早答应突玛斯的求爱了。”
“是呀,突玛斯,才是我们部落,最强壮的男人。”
围观的人群中,议论声纷起,说什么的都有,还有波西米亚少女,为突玛斯鸣不平的。
“嗷吼!”
蓦地里,突玛斯模仿狂暴巨兽,一声大吼,挥起铁拳,劈面轰向叶涛的面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