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杰明一口气跑回家,但是想想又觉得很不安,所以就拿电话报警了,叫了警员过去。

本杰明说:“很快我就听到警笛的声音了,但是后来怎么样,我就不知道了。”

本杰明没有再出去看,他是有点害怕的,所以不敢去,也不知道康纳有没有被那些混混打。

不过就康纳的尸体来看,他身上并没有被人殴打过的痕迹,也没什么旧伤,也就是说,几天前应该是本杰明叫来的警察制止了混混的行动。

后来过了几天,本杰明根本没有太在意这件事情,谁知道却又和康纳遇到了。

本杰明说:“康纳邀请我去他家做客,说他就住在这边。”

本杰明听到康纳的话,当时是非常惊讶的。康纳会邀请自己去做客?这听起来像天方夜谭。而且康纳为什么会住在这样破破烂烂的地方?

康纳的家里很有钱,父母都是有钱人,住的都是大房子。而他们的儿子,长得帅气,学习成绩好,简直就是每天都被羡慕的对象。

康纳说自己到了独立的年纪,所以从家里搬出来住了,想要自己打工赚钱,因为刚开始打工的钱少,所以只能住在这样的地方。

康纳住的地方就在本杰明的住所附近,本杰明本来不太想去做客,但是康纳坚持,本杰明不好拒绝,也就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