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杀!杀!杀!
兵者凶器也,非万不得已不得轻动,动则毁天灭地,生灵涂炭。
这是儒家思想所不倡导的。
可是也有该出手时就出手的说法,到了紧要的关头,就是军人们大展身手的时候了。
现在这种局势和场面,他们就是国家利益的最后保障,是大明在侗区能否站稳脚跟的催化剂。
此一战,不光是单纯的杀人那么简单。
救出格吉鲁,跟侗区和谈,继而改土归流。
这牵涉到政治的意图,别人不知道,就算是大多数的明军,他们也是没有那么高的思想。
但是,郑长生是心中有数的。
局势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了,也只有这一条路可以走了。
如果不打疼,甚至来说不歼灭阿氏家族的力量,侗区是没有一个真正的平稳过渡的环境的。
你们阿家不是自认为狼兵天下无敌吗?
那好,老子就把你们的狼兵打翻在地,使劲的摩擦。
打到你痛,打到你服为之。
三百来步的长度,随着明军锦衣三千营的步步紧逼,已经渐渐的在缩短两军之间的距离了。
从三百步打到一百步的时候,后面明军的弓箭手发威了。
八百弓箭手,随着一阵梆子声响起,弓弦震动的嗡嗡声就像是无数的蜜蜂一般,铺天盖地的覆盖了下来。
本来被打急了的狼兵方阵,在狼兵队长的组织下,奋勇反抗,他们不断的向前冲击。
可是,却无法突破明军的火枪阵的打击。
好不容易,组织了几百号人,准备冒着枪林弹雨冲上去肉搏的时候。
明军的弓箭手又跟上来了。
一百步的距离,加入不算上伤亡,一直跑的话,也就是几十秒的时间。
这段时间,弓箭手正常的情况下,可以射击五到八次,也就两军相接了。
可就是这八次的齐射,加上火枪手的火力,一百步就是一段死亡禁区。
无数的人被弓箭和火枪射翻在地。
根本就无法跟明军接阵。
俗话说,功夫再高也怕菜刀。
饶是阿家的狼兵,在冷兵器的战场上威武雄壮,无人能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