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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灵物以稀少著名,如果流传不错的话,它的精血乃百药之首,可治愈百病,可白骨生肉,说是起死回生也不为过。水吾活了半辈子,倒是有幸见过两次,不过第一次只是远远一瞥,哪能像现在似的,把人家尾巴的毛发光泽如何都瞧仔细了。

水吾进来的时候,白玉璧吸谭璇的精气吸得正酣,有些儿昏昏欲睡的模样儿。觉知有人闯入,他并没有多么警惕,因为水吾在他眼里什么也不是。

如果水吾是前两晚到来,白玉璧极有可能会发怒杀人。那时他元神不稳,心性难定,绝不会放过任何对他有威胁的存在。自从元神稳固之后,他恢复了以前的懒散模样,若不是十分有威胁,他是不在意的。

水吾瞧着那赖在别人身上的白毛畜牲,发现对方根本不屑理会,他面上讪然,然后笑了。本来,他已经打算好了,只要对方有所动作,他水吾就赶紧逃命去也。没想到这妖不妖仙不仙的狐狸根本不屑理他。

好吧,水吾知道自己不该逗留,否则只怕会走不了。

“咳咳,打扰狐君了。”水吾朝着白玉璧作一揖,临走时还是憋不住多管了闲事:“这少年郎,狐君既然瞧得上他,不防留他一条命罢。”这本是他此行的目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人类,是经不起这么折腾的。

水吾暗叹一声,然后和来时一样,转眼失了踪迹。

白玉璧眯着一双清莹莹的狐狸眼睛,在谭璇身上呼吸悠长地睡去。

谭璇一如既往地在喘不过气的噩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心里咯噔一声往下沉。同时,还觉得胸闷得不行,因为王爷就在他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