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兰殊则在刻意忽略宋风时的存在。
可是,他觉得好可恶,明明宋风时不喜欢自己,为什么还要那样朝他笑?
这样的笑容未免太招人喜欢了。
弯弯的眼睛、勾起的卧蚕,真是好可爱。
“不,他不可爱。”金兰殊自己跟自己说。
实习下班的时候,带他前辈跟金兰殊说:“咱们不如去看看新开的铺子怎么样吧?”
这是他们项目下新开的门店,金兰殊自然也有兴趣。
这位带金兰殊的前辈叫舒默克,是一个高挑白皙的欧洲男人,年纪不比金兰殊大多少,进公司也才三年,但已经是项目经理了。
他带着金兰殊到了门店察看的时候,金兰殊的目光却忍不住飘向了隔壁门店。
门店都是玻璃门的,他在外面可以看到里头的一切情形,甚至还能看到身为导购的宋风时。
宋风时穿着一套合体的休闲西装,站得笔直笔直的,像是电影里城堡的男仆一样,优雅温柔,但却显出了低位者的驯服。
这样的驯服看着真叫人生气。
金兰殊看了两眼,见一个男客人在挑选围巾,宋风时脸带微笑地亲手为客人系上。宋风时纤长的手指在男客人的颈边勾动,像挽琵琶的弦一样。
太不成体统了!——金兰殊心里忽然冒出这样的话来。
金兰殊这样直勾勾地看着别的门店,引起了舒默克的注意。
舒默克问道:“有什么发现吗?”
金兰殊忙转过脸来,说:“没,我看那个围巾挺好看的。”
舒默克笑道:“行,我送你一条,嘉奖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