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为那个翡翠已经是陆雪时这个恋爱脑能花的最多钱了,结果江谣还是小看了他。
到了会场,江谣摸了一下镯子。
穿西装带镯子十分奇怪,但镯子戴上去之后取不下来,江谣试了很多办法无果之后,干脆就这么不伦不类的带着。
戚禾出来迎接,注意到江谣的镯子。
“你什么时候买的镯子?”
之前江谣穿的衣服比较休闲,袖子能遮住玉镯,西装衬衫遮不住。
戚禾盯着盯着,就盯出点儿不一样的味道来。
男人戴手镯是很奇怪的,像戚禾此类公子哥,喜欢带的是手表,江诗丹顿、百达翡丽,一百多万一支,戴手上。
可江谣戴手镯却没有违和感,细细的一截手腕,皓白如雪,男人一只手就能捏两个过来。抬起手的时候,袖口往下滑,露出更多雪白的皮肤,上面能看见青色的血管。
就像上个世纪的军阀太太,戚禾目光向下,瞥见江谣细细的腰,便在心里评价:他应该穿一件旗袍。
衩要开的高高的,“江太太”的大腿要露的多多的,但是也不能露的太多,否则别的男人读能看到。
走路的时候要学会扭腰,左一下,又一下。
鞋跟也是细的,巴掌握得住的脚背塞进细细的高跟里,像踩着高跷的公主,让他走也走不稳,晃得弱柳扶风,便叫男人心醉。
想的入神,江谣回头:“你愣着干嘛?”
戚禾脸爆红。
他连忙甩头。
江谣进门前还在试图摘下翡翠镯子,戚禾看向他,和自己想的差了十万八千里。
他走路很稳,每一步都踏在实地,脸上带着职业假笑,站的笔挺,除了腰细腿长,怎么看都是一个不解风情的直男。
——还是一个不太在乎形象的直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