拎起桌上的电话机,放到地板上。抬起脚,用尽力气拼命的踩!我踩!我踩!我踩踩踩!
挪开脚,两手插腰,“呼……,爽!”
拿起桌上的车钥匙,在手中晃了几圈,打开office的门,扬长而去。
我就不信没有你仇大地,还能饿死我张朗大爷不成?!出去找饭吃,就算开车绕遍整个市区,我也要找出一家能吃的饭店来!
从那天把赵晓伟和他[老婆]送到医院後(张朗也顺便照顾了该医院的生意),已经五天了。
五天中,大地只洗自己的衣服、只收拾自己弄乱的地方、只扫自己走过的路、只做自己够吃的饭菜──而且是把菜饭端到自己的房间关上门大吃!
想到仇大地这五天来的诸多恶行,张朗鼻子都气歪了──只是有纱布裹著,看不出来而已。
一边把自己的内裤、衬衫、裤子、袜子一古脑儿往洗衣机里填,一边斜眼注视著大地的动向。
那手上端的是什麽?──蜜汁排骨?酱爆兔肉丁?红红的,好香……
咕咚!咽了口口水。啊!端进房里了。
打开洗衣粉的盖子,拿起小勺,──唔,要放多少?这麽多,够不够?
门响,大地出来了。走进厨房,又端了什麽出来。
──呜呜,是炸香脆肉!死大地,吃那麽荤!小心长出十斤肥膘!
手一抖,洗衣粉倒进洗衣机里。──啊!这是第几勺?……,管它呢!能洗干净就行!随手按下开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