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去第三天,家里拿了五十万打点,监狱长挑好一只无辜的乌骨鸡,杀了,跟他喝了一中午的鸡汤。全监区的人也都看见,从此再没人欺负他。
那会儿风堂和兰洲开车去看他,见不着人,就往超市购物卡里打了八万,留张收据,签个单,表示哥们儿来过。大年二十九,那人买了几千的年货散给号里的狱友。后来他说,那里好多人卡上一点儿钱没有,就天天喝白菜汤。重刑犯老大没事儿就拿歌词本,挑人给他唱歌,窗边最好的床位也是他的。大年三十他出狱了,从市里下来五辆揽胜开道,浑身换新,皮带都是爱马仕的。
他跟风堂说,他和一位借他被褥的狱友交换了手机号,说有空常联系,说自己牛逼,以后出来找他谋生计。
不过,后来家里要求浑身换新,顺带把手机号也给换了。风堂笑他,那你说个屁啊。
从此,“监狱”这个词在风堂心中成了一种现实的存在。他偶尔觉得这个地方其实离生活并不远,有时候几乎就在手脚边。再说了,市里开车到郊外监区也才半小时。
况且那些危险也随时潜伏在生活中,警察一直在不定数里活着。风堂越想越难受,看封路凛渗血的伤口,伸手忍不住摸上去,说:“老这么折腾,你这样值?”
封路凛伤口发痒,心也跟着颤:“你心疼了?”
没想到风堂倒是爽快:“嗯。”
“这不是值不值的事,我拿了这份工资,自然要对得起这重量。”
封路凛认真讲话的模样挺正经,“哪里堵哪里出事故,我就去哪里,一个地方根本站不长。说得最多的话就是’大家让一让’,也被别人说‘让一让’,偶尔觉得路那么宽,其实并没有可以停脚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