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捡到我的吗?”他问。
桓乐老实的摇摇头。
“那是十多年前了,那时候他也才刚成年没多久,一个人在西北的深山里闯荡,要不是我,他就要被大蛇吞了。”
“不是他捡到了你吗?”
“互帮互助、互帮互助你懂不懂?”
阿贵翻了一个白眼,继续讲:“反正我们就这么认识了,他把我带出了深山,我作为报答就把小绣球给了他。回到北京以后他搬了新家,我们就到了这儿,一晃也十年过去了。”
十年啊,对于人类来说,甚至对于半妖岑深来说,都是一段漫长的光阴,可对于阿贵来说,这就只是指间流逝的沙子罢了。
“可我真的很喜欢这十年,这儿虽然安静了点,小深深的脾气暴了点,但住着很舒服。”阿贵微微眯起眼来,抬头迎接着阳光:“有时候真想一辈子就住在这里啊,晒晒太阳逗逗金鱼、听隔壁老头老太太拌嘴的日子也不错……”
“你会走吗?”桓乐眨眨眼。
“妖生路漫漫你懂不懂,少侠,老夫叱咤四海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儿呢?与其想我以后会去哪儿,你不如思考一下怎么才能活得比我长。”
哇,真是好大的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