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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傅行此都给十年后的对方写了一封信。

分手后,她去讨过,但没讨到。

这么多年过去,她还记得自己写了什么。

她那个时候并不知道傅行此不想结婚,所以她写道:

「哥哥,

按照正常流程,我应该已经成为你的太太两年了,因为24岁是我的理想结婚年龄。但我不会告诉你的,因为我觉得追求和求婚都要男生主动。

想知道,经历过传说中的七年之痒,你们过得还好吗?

你们应该依然幸福着吧,因为我完全没有办法想象有一天我不喜欢你,你不喜欢我会是什么样子。

拜托了,十年后请一定还在我的身边,喜欢我,保护我。

想说的话有很多,到了落笔的一刻却有点词穷。

那,就祝你即便十年后已经不在我的身边,也健康,平安,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