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欣然面试了三家大公司,最后面试上了其中一个。
宋婉意那边因为本身工作机会多,她自己读的也是名校,成绩也好,所以很轻而易举的就面试上了。
季时安写的小说因为爆火,所以被导演看中要改编成电视剧,他一百多万字的小说,卖了一千万的版权。
季时安之前的稿费已经够买两套房的了,这下子又有了版权费,赚的就更多了,季时安计划到时候欣然毕业的之后就给她买一套房。
至于他以后和婉意决定定居的地方之后再买。
所以当季欣然听到大哥要给自己买房的时候,她是很惊讶的。
“大哥,你真的没骗我?现在一套房子可不便宜。”
“还行吧,你不是知道我在写小说嘛,最近赚了些钱,够买两套房的,你可以提前看你喜欢的房子或者是在某个城市定居之后,再决定在哪里买房。
女生在婚前有一个自己的房子哪怕很小对你以后的生活也是有保证的,正好现在哥有能力能给你买。。”
季欣然闻言她哭了,从小她就知道爸妈对她很好,可是想让他们出钱给她买房什么的是不可能的。
因为在他们的观念里,以后儿子才会是给他们养老送终的那一个,更别说父母本身赚钱就更不容易了。
之前父母就明确跟她说过,但她一点也不生气,因为他们这种家庭,大哥再没有一个房子,那到时候连媳妇都找不到了。
虽然她也很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小房子,但是还是靠自己努力吧,可是她没想到大哥给她考虑的这么好。
不过想到大哥写小说竟然可以这么赚钱,想赚钱的季欣然也想试一试,所以她只要一下班有时间之后,她都会请教她哥要怎么写小说。
季时安也并没有拒绝她,而是很耐心的教她怎么写。
就这样季欣然也开始了她的写作生涯,只是最后她发现写作果然不是一般人能写的,她努力了好久,直到实习结束之后她总共就赚了五块钱,这连她的封面钱都赚不回来。
她这才明白像她大哥这么厉害的人少之又少,她还是老老实实的上班吧,因为她根本就不是写作这一块料。
季欣然和宋婉意实习的时间结束之后。
季时安本来是想叫欣然跟着两人一块去旅游的,不过季欣然拒绝了,她可不想去当她哥和嫂子的电灯泡。
“大哥,你和嫂子自己去吧,我约了室友一起去K市,我才不要当你们的电灯泡呢!再说我去了嫂子又和我不熟悉,她也不自在。”
季时安想想也是,是他欠考虑了,所以他拿出手机给欣然转了五千块,“这些钱你拿着,和你室友好好的去玩,不过在外面要注意安全。”
“大哥我有钱的,不用给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