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 大阪会议

殖民大明 尚大嘴 1291 字 1个月前

支出监察令,所有藩国的产出百分之三十要上交夏王幕府。留下的百分之七十的石高,具体用途,幕府也要每年审查。大部分要用于封地道路和基建建设。不能全部用于建设军队和吃喝玩乐。

教育令,夏王府在每个藩国建立教会学校,藩国所有孩子,不分男女必须进入夏王学校进行三年强制的义务教育,教育费用支出由藩国负责,另外还要负责孩子们一日一餐。

海外迁移令,如果倭国大名主动放弃倭国的藩国,可以在海外获得一块两倍大小的藩国。而且可以拥有独立的军队。数量也不受上述条款限制。

针对倭王无力管理倭国朝廷和后宫的情况,则是颁布了《禁中并公家诸法度》

首先确定了倭王的职责就是:

第一条,应当以研习学问为先。(和现在的万历皇帝一样,以学习为主业)

第二条,废止倭王年号。使用大明年号。

第三条,禁止了倭王随意封赏官职,所有官职必须报由夏王府审批。

第四条,禁止女官和嫔妃的混淆,禁止倭王临幸女官。女官被临幸必须被封为嫔妃,嫔妃不能成为女官和外界接触。

第五条,倭王年奉一万石,在北京支取。在北京赏赐倭王府一座。

京都御所交由夏王府管理。原来京都所有贵族愿意跟着倭王的可以一起去大明,不愿意的可以进入夏王管理体系。

不过所有人都需要经过公务员考试。公务员考试第一条,汉语八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