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言问道:“捧出来,然后呢?”
沈晨想了想,说道:“等到合同到期后,离开未来影视。然后他自己创立公司,让张靓影替他卖命。”
这样的做法,完全合理合法,毫无后顾之忧。
“没错,我要是心怀不轨的冯珂,我也会这么做。”
陈言笑道:“所以我打算给张靓影一份十二年合约,让兰姐当她的经纪人。”
沈晨惊讶道:“十二年?这么久?”
娱乐圈里,艺人的合约期限没有规定,都是由双方协商。
从零开始的新人,一般来说签约五到十年时间。
未来影视的合约里,周阳等人就是五年时间。
“我可是准备带她去欧美乐坛的,自然要签久一点。”
陈言笑道: “而且,这个时间正好可以给她避雷。”
十二年时间,冯珂绝对等不起的。
而发现毫无希望后,对方大概率会寻找新的目标,毕竟这是一个商人。
“婧姐都被你带到好莱坞了,合约也才五年时间。”沈晨说道。
陈言回道:“那是因为婧姐是演员。
“演员怎么了?”沈晨疑惑道。
“演员需要特定的剧本,浪费我脑细胞多。”
陈言解释道:“歌手不同,我想要歌曲,直接找诛仙三人组就好。”
沈晨:“......”
写剧本时间长,写歌时间短,是吧。
“那冯珂要是等上十二年呢?”沈晨问道。
“十二年之后,张靓影就三十三岁了。”
“就算她离开未来影视,给冯珂卖命跑活动,她的身体也扛不住多久。”
陈言笑道: “而且,说是十二年,其实是一辈子。”
毕竟合约期内,张靓颖的所有歌曲版权都属于未来影视。
她要是去冯珂公司,自身名下是没有歌曲的。
陈言觉得只要对方脑子正常,就不可能会离开。
因为未来影视不会将她当成赚钱工具,无限制压榨她。
沈晨也想到这一点,笑道:“要是将诛仙三人组版权放到你的名下,燕兹姐她们也只能乖乖听你的话。”
“燕兹姐她们现在也听我话啊。”
陈言说道:“我始终觉得,在微末之时产生的感情,会比利益更加牢靠。”
“知人知面不知心。”
“而且,人是会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