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不去起诉法警故意杀人?”
苏胜这个反问,让检察官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反驳,甚至是有些无语。
“被告律师,你这是在胡搅蛮缠!”
不只是检察官觉得苏胜是在胡搅蛮缠,连苏胜自己都觉得自己有些咄咄逼人了。
别把对方气出个好歹来,自己搞不好还要担什么责任。
“是检察官问的问题有问题。”
“我方当事人的行为,确实对死者最终的死亡,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但是,我方当事人的行为,并不属于故意杀人,恰恰相反,我方当事人不但属于是正当防卫,甚至属于是见义勇为!”
“我觉得法庭应该建议警方,给我的当事人发一个锦旗,鼓励这样的行为!”
旁观席上,听到苏胜的‘巧舌如簧’,如果眼神能够杀人的话,苏胜已经被胡凯歌杀死了不知道多少遍了。
“这么说,你承认被告的行为,导致了死者的最终死亡?”
检察官不敢继续使用‘杀害’这个词,换了一种说法。
“这是正当防卫!”
苏胜没有否认,也无法否认。
“正当防卫?”
“被告对死者的头部,猛烈的击打了数次,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
“根据测算,被告在第一次击打死者头部的时候,就已经导致了死者丧失行动能力,后续的击打,明显存在着主观上的故意泄愤!”
“这位检察官,你觉得打几下才算是在必要的?”
“审判长,您觉得应该打几下,才不超过必要的限度?”
苏胜不但反问检方,还向审判席上的袁崇生发问。
或者说并不算是发问,因为苏胜并没有等他们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