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审判长,不能判死刑!

“全体起立!”

30分钟的时间,转瞬即逝。

“现在进行宣判!”

“蓉城市高级法院,对黄文斌不服蓉城市经开区中级法院,对王雯雯肇事致谭永丽、黄旭哲两人死亡一案的二审判决,而向本院提出上诉一案,经过本庭审理,现做出判决如下:”

“经合议庭一致决议,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被告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交通肇事罪的罪名成立!”

“同时,被告并没有明确的,关于精神方面有问题的诊断鉴定,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能力人,在撞人之后,不管是以何种理由离开,不对被撞者进行救治的,都应当认定其属于肇事逃逸!”

“对于被告王雯雯拖拽致两人最终死亡的情况,本庭认为,两个人被挂在车底,被告应当能够察觉到,不存在行驶很长一段距离之后,依旧没有察觉的情况。”

“因此,本庭认为,被告在明知车下有人的情况下,依旧选择继续行驶,属于主观意识上的杀人故意!”

“对其袭警、拘捕......”

“......”

“......”

审判长之后说的话,已经没有了太大的意义。

在法庭认定王雯雯是故意杀人之后,后面的所有罪名包括之前的交通肇事罪、侮辱尸体罪,都已经显得没那么重要了。

但是即便是到了现在,苏胜都没有看到对面的王辉脸上,有一丝的沮丧和挫败。

这让他证实了自己心里的某一个猜测。

想到那个可能,苏胜又看了一眼,因为法官认定王雯雯故意杀人而有些激动的黄文斌,默默的摇了摇头。

这一次苏胜的任务肯定是完成了,但是黄文斌想要的诉求,恐怕是很难实现了!

“......”

“......”

“故此,本庭判决,被告人王雯雯,犯故意杀人罪、交通肇事罪、肇事逃逸......罪,根据我国刑法第35条、第146条的有关规定,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雯雯,死刑,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