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无期多久能出来?

“苏律师,你说...要是她流产了,会不会还是会被判死刑?!”

黄文斌的话,吓了苏胜一跳,下意识的就看了不远处的法警一眼,确认对方没有听到之后,才默默的松了一口气。

“你想干什么?不要冲动!”

“就算是她流产了,只要能够证明她现在是怀了孕的,就已经不能在适用死刑了!”

“你不要做傻事,知道吗!”

苏胜小声的劝阻着黄文斌。

苏胜说的话并不是为了诓骗黄文斌不要冲动而说的假话,他说的都是真的,都是在法律条文中,有着明确的规定的。

只要是在作案、侦查、审讯、起诉、审讯、服刑这些阶段中任意一个阶段,被发现怀孕的罪犯,即便是流产了,也是不能在进行死刑的。

这是法律所不能开的一个口子!

因为一旦流产后的孕妇能够被判处死刑,那么就很有可能出现一种情况,那就是强制流产!

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残忍的情况发生,最高法曾经对法律条文中的‘孕妇’,做了扩大解释,增加了孕妇的代指范围,只要是在案件过程中怀了孕,不管是流产还是将孩子生下来了之后,都不能再进行死刑判决!

这的确是保护了未出生的胎儿,但是对于受害者和她们的家人们,这样的情况也的确会给他们造成一定的伤害。

这是没有办法两全其美的事情,也是目前法律上一个无法修复的漏洞。

苏胜本以为黄文斌在听到这个情况之后,会非常的激动,但是黄文斌只是轻轻的‘哦’里一声之后,就再也没有了下文,这让苏胜的心中,再次升起了不好的预感。

“你不要冲动,她被判个无期也是很不错的结果了!”

“像她这样的人,让她死了反而是便宜了她,不如关她一辈子,让她一辈子都没有自由,让她遭受几十年的煎熬,那不是更好吗?!”

到底是让一个人被关一辈子的刑罚更重,还是直接判处死刑的刑罚更重,每个人可能都有每个人自己的理解。

好死不如赖活着,以及死了一了百了之类的话,都拥有一定的受众。

不过在法律的意义上来讲,肯定是死刑的刑罚比无期的刑罚更加的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