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第一批死士营到现在,换了不知多少波人马了。
只有这个该死不死的小驼子活下来了,还过得越来越滋润。
这让马钱都对他佩服万分,这保命能力算是出类拔萃了。
“头,我想出城收箭”
陈凡站在马钱身前,努力的扬起头,让自己看起来直流一点。
就是这驼峰太厚,压的脖子有点酸。
“陈凡,你这闹啥哩,今个不是收过一次了吗,轮也没轮到你呢。
再说了这说不定啥时候,狼军又该攻城了,你这时候出去做啥子”
马钱十分不解的看着陈凡。
他知道这小子的性子,你不张口他就装不知道。
你想使唤他,你还得找着他人影呢。
平时让他教教新人,如何收箭,如何保命,他都一推二五六。
今个咋了,主动出城,这莫不是茅房里点蜡,找死呢。
“头,这些天净吃大盔了,我有点扛不住。
上午我看着一个校尉甲,没时间弄下来,我想去看看。
要是能给他扒下来,回头我请你喝酒吃肉。”
陈凡仰着脑袋,给马钱讨好道。
“哟,你小子开窍啦,知道贿赂贿赂我这个上官了。
收箭没问题,但是你小子得把命给我带回来。
别为了一顿酒肉,就把小命丢了。
咱俩也是老交情了,我还想提你当个营头呢”
马钱看着仰头的陈凡,有点想笑,但憋住了。
这小子死里来死里去的,是个让人佩服的主儿。
谁要是能像陈凡一样,各种死活接个遍。
还能全须全尾活回来,都能在军中受人尊敬。
马钱带着陈凡上了城墙,厚重的城墙青石所铸,铁汁灌缝,外附石浆。
墙厚约三丈,高约有九丈,宽大而雄厚,高耸若绝壁,可谓雄城。
高陵是座雄城,因地处雁山要冲,历来是兵家要地,城高且厚,易守难攻。
因为把守着雁山南出的要道,所以有点见识的将领,都会把高陵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