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我们查询了陈明2023年去深圳的高铁记录,发现他每次去深圳,都有一个名叫‘李坤’的广东人与其同行,这个李坤的户籍地址就在深圳罗湖区,左手食指有一道疤痕,与陈明描述的‘老K’特征高度吻合。”
“立刻联系深圳警方,协助核查李坤的身份信息和活动轨迹。”苏瑾当机立断,“另外,让技术科对张峰印刷窝点查获的印刷设备进行详细鉴定,提取设备上的指纹和DNA样本,看看是否能找到‘老K’的痕迹。
同时,梳理张峰、陈明、李坤的资金往来,追踪非法资金的流向。”
上午八点,技术科传来鉴定结果:“苏队,我们在印刷设备的操作面板上提取到了三枚陌生指纹,经过比对,与李坤的指纹完全吻合!而且设备的底部有一个隐蔽的编号,我们通过编号溯源,发现这台设备是2022年从东南亚某国的一家非法工厂流出,该工厂主要生产印刷假币的专用设备,长期与国内的假币犯罪团伙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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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方也同步传来消息:“李坤,38岁,广东潮汕人,2015年因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8年刑满释放。他长期在深圳、广州等地活动,涉嫌走私印刷耗材和假币印刷设备,与多个假币犯罪团伙有联系。目前,李坤仍在深圳罗湖区活动,我们已经对他进行了秘密监控。”
虽然李坤的身份已经锁定,但苏瑾并没有立刻安排抓捕:“李坤是假币犯罪的上游关键人物,背后很可能还有更大的犯罪网络。我们目前掌握的证据还不足以彻底摧毁整个网络,需要继续收集证据,摸清他的走私渠道和下游客户,再择机实施抓捕。”随后,苏瑾安排林娜团队与深圳警方建立专项联络机制,实时共享李坤的监控信息和资金往来记录,为后续的抓捕行动做准备。
案件的核心工作随即转向证据固定。为确保每一份证据都符合法律规定,能够在法庭上发挥效力,苏瑾成立了专门的证据固定小组,由赵鹏负责,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全案的证据进行分类、整理和固化。
首先是物证的固定。队员们将查获的假币、印刷设备、凹印油墨、专用印钞纸、作案工具等物证逐一进行编号、拍照、录像,然后用密封袋密封保存,每个密封袋上都有两名办案人员的签名和密封日期。对于假币,技术科进行了详细的鉴定,出具了《假币鉴定意见书》,明确了假币的面额、数量、印刷特征和伪造程度;对于印刷设备和耗材,出具了《物品鉴定意见书》,确认了设备和耗材的用途是印刷假币。
“苏队,我们共查获假币面值100余万元,其中已使用20余万元,未使用80余万元,全部进行了编号登记和密封保存。印刷设备共3台,凹印油墨20桶,专用印钞纸5000余张,作案工具(包括验钞机、切割机、密封袋等)100余件,都已完成鉴定和固定。”赵鹏汇报道。
苏瑾仔细查看了物证登记台账,确保每一件物证都有清晰的来源记录和鉴定结论:“一定要确保物证的保管链条完整,从查获、运输、鉴定到保存,每一个环节都要有详细的记录,避免出现证据瑕疵。”
其次是书证和电子证据的固定。林娜团队将查获的账本、租赁合同、物流单据、银行流水、通讯记录、加密聊天软件聊天记录等书证和电子证据进行了全面的整理和固定。
对于纸质书证,进行了扫描、复印,原件妥善保存;对于电子证据,进行了备份、提取和固化,出具了《电子证据提取笔录》,明确了电子证据的提取时间、地点、方法和操作人员。
“我们恢复了张峰、陈明、李坤等人的通讯记录1000余条,聊天记录5000余条,银行流水2000余笔,梳理出了完整的资金往来链条。”林娜展示着整理好的电子证据台账,“这些证据清晰地证明了张峰团伙伪造货币、出售假币的犯罪事实,以及陈明、李坤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和非法获利情况。”苏瑾要求林娜团队将电子证据刻制成光盘,一式三份,分别由刑侦支队、检察机关和法院保存,确保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最后是言词证据的固定。队员们对所有涉案人员的供述和证人证言进行了全面的核对和整理,确保每份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都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刑讯逼供、诱供等违法情形。
对于涉案人员供述不一致的地方,重新进行讯问,核实相关事实;对于证人证言模糊的地方,重新进行询问,补充相关细节。同时,将所有言词证据与物证、书证、电子证据进行交叉验证,确保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